2012年7月4日

分清權利和義務,和尊重自己

沒有所謂的理所當然和應該
機會的第一步是自己給自己的
當沒有退路的人,問他還會覺得所有事情都是應該的嗎?

分清權利和義務,和尊重自己。

 教不起的書/ 2012-05-27/ 工商時報/ 譚淑珍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